177 给自己立个规矩
有人问:“一些本来很优秀的人、本来是教育别人的人、本来是惩办罪犯的人,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有的人回答:“我犯错误首先是从钱开始的。”
有的人则说:“自己受党教育多年,位尊望重时,放纵了自己。”
总之,追根究底,祸根是私欲,是放纵了私欲。
私欲这种东西,能否连根铲除呢?不能。世界上还没有这种一劳永逸的良方。
那么,如何防止私欲的发作呢?林则徐有一段很精彩的话:“防欲如挽逆水之舟,才歇力便下流;从善如缘无枝之木,才住脚便下坠。”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防止私欲的发作,是艰难的,是长期的。
苏东坡给自己立下一条规矩:“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要有这种明确的法律观念,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分文不取。有了这一条,就能遏止私欲发展、防止其泛滥。
当然,除了主观的努力以外,最重要的还是要建立一些规章制度,依靠人民群众来监督,从客观上来加以约束。小平同志说过:“共产党人需要监督。”“没有好的制度,好人也会变坏。”
对我们个人来说,要像苏东坡那样,给自己立个规矩:“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