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昙我所立我亦在作中(至)是故我我亦遍亦常。
案。僧亮曰。谓在作不失遍。在灭不失常。以舍譬身。以舍主譬我。舍烧主出。主常舍无常。何咎。宝亮曰。以世喭为证。世人亦言烧舍。不言烧主也。
佛言善男子如汝说我(至)是则违背世出世法。
案。僧亮曰。世间虚空是遍。常无常色非色。皆有空也。若使此我。则应遍常无常色非色。云何以人舍不遍。为譬耶。
先尼言我亦不说一切众生(至)乃说一人各有一我。
案。僧亮曰。外道计我。有二种。一谓共。一谓遍。而先尼不计共。而言遍也。以终始不变。为一耳。宝亮曰。救义意谓。各有一我。不伤遍也。
佛言善男子若言一人(至)若不遍者是则无常。
案。僧亮曰。若各有自在之主。见闻应同。如令遍者。草树亦应见闻也。
先尼言瞿昙一切众生(至)佛得闻时天得应闻。
案。僧亮曰。救义云。我遇法则善。遇非法则恶。不得等也。
佛言善男子法与非法(至)何以故业平等故。
案。宝亮曰。将欲为难。先定其法是业非业耶。答云。是业所作。言若是业作。即是同法。云何言异耶。
先尼言瞿昙譬如一室(至)其明无差喻众生我。
案。僧亮曰。救义云。百灯同室。明遍而炷不遍。不可以明遍。责炷亦应遍也。百人百我。我虽遍。而法非法不遍。
佛言善男子汝说灯明(至)何得复以炷明为喻。
案。僧亮曰。炷是明。离炷无明。汝所言法及非法。则不如是。云何以一譬异耶。
善男子汝意若谓炷之与明(至)法非法我三事即一。
案。僧亮曰。上受异炷之明。今说明不异炷。于汝非譬。于我是譬。何者。炷是假名。以色触为体。色即是明。明不异炷。我是假名。以二法为体。我不异二法也。宝亮曰。以即事为难。若谓炷明不相关者。现见炷大明盛。离炷无明也。
先尼言瞿昙汝引灯喻(至)于我则吉于汝不吉。
案。僧亮曰。外道谓。法有定性。吉则定吉。不吉则一切不吉也。佛破之云。我无定执。教汝离执也。
先尼言瞿昙汝先责我(至)以是推之真是不平等。
案。僧亮曰。反难云。若佛以执为非。不报为是。即不平。
佛言善男子如我不平(至)同诸圣人得平等故。
案。僧亮曰。生死以执著为累。我以无报为是。汝以无执为非。今破汝非。即是两吉。岂不平乎。
先尼言瞿昙我常是平(至)云何言我是不平耶。
案。僧亮曰。以己所计遍为平等。
善男子汝亦说言当受地狱(至)何因缘故说我作耶。
案。僧亮曰。我以自在为义。云何造恶不作善耶。
善男子众生苦乐实从因缘(至)乃至身根亦复如是。
案。僧亮曰。作从我而作者。我即无常也。
汝意若谓我虽能见(至)汝立我见亦复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