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腫,謂腫中肉腐敗為膿血者,癰小者淺刺之,癰大者深刺之。○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腐作癰。
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針為故正。
癰之大者,多出血,癰之小者,但直針之而已。○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大者多而深之,鈴端內針為故正也。此文云小者深之,疑此誤。
病在少腹有積,刺皮髓以下,至少腹而止,刺俠脊兩傍四椎問,刺兩骼膠季脅肋問,導腹中氣熱下已。
少腹積,謂寒熱之氣結積也。皮佈,謂齊下同身寸之五寸橫約文。審刺而勿過深之。《刺禁論》曰:刺少腹中**溺出,令人少腹滿。由此故不可深之矣。俠脊四椎之問,據經無俞,恐當云五椎問,五椎之下,兩傍正心之俞,心應少腹,故當言之問也。骼謂腰骨,膠一為髁字,形相近之誤也。僇謂居膠,腰側穴也。季脅肋問,當是刺季肋之問京門穴也。○新校正云:按《釋音》皮骼作皮骷,是骷誤作懺也。及遍尋《篇》《劫》中無儲字,只有骷,骨端也。皮骷者,蓋謂齊下橫骨之端也。全元起本作皮髓,元起注云:齊傍綞起也。亦未為得。骼,口亞切。骷,光抹切。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日疝,得之寒,刺少腹兩股問,刺腰髁骨間,刺而多之,盡艮病已。
厥陰之脈,環陰器,抵少腹。衝脈與少陰之絡,皆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循陰股;其後行者,自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繫廷孔,其絡循陰器合篡問,繞篡後,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合少陰上股內後康,貫脊屬腎,其男子循莖下至篡,與女子等。故刺少腹及兩股問,又刺腰髁骨問也。腰髁骨者,腰房俠脊平立陷者中,按之有骨處也。疝為寒生,故多刺之,少腹盡熱乃止針。昊,熱也。○新校正云:按別本篡一作基,又初患反。
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痺,刺筋上為故,刺分肉問,不可中骨也,
分,謂肉分問有筋維絡處也。刺筋無傷骨,故不可中骨也。
病起筋,艮病已止。
筋雍痺生,故得筋熱病已乃止。
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痺,傷於寒濕,刺大分小分,多發針而深之,以熱為故,
大分,謂大肉之分。小分,謂小肉之分。
無傷筋骨,傷筋骨,癱發若變,
《針經》曰:病淺針深,內傷良肉,皮膚為癱。又曰:針太深則邪氣反沉,病益甚。傷筋骨則針太深,故癱發若變也。
諸分盡熱病已止。
熱可消寒,故病已則止。
病在骨,骨重不可舉,骨髓酸痛,寒氣至,名曰骨痺,深者刺,無傷脈肉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熱病已止。
骨痺刺無傷脈肉者何?自刺其氣,通肉之大小分中也。
病在諸陽脈,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日狂。
氣狂亂也。
刺之虛脈,視分盡熱病已止。病初發,歲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月四五發,名曰癲病。刺諸分諸脈,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已止。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諸分,其脈尤寒,以針補之。
病風且寒且熱,艮汗出,一日數過,先刺諸分理絡脈;汗出且寒且熱,三日一刺,百日而已。病大風,骨節重,鬚眉墮,名曰大風,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
泄衛氣之拂#5熱。
刺骨髓,汗出百日,
泄榮氣之拂熱。
凡二百日,鬚眉生而止針。
拂熱屏退,陰氣內復,故多汗出,鬚眉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