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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七十二2(第5页)

林伟字文叔。宁德人。学问该洽,与高颐、余复为文字交。年四十不应科举。家居,义方之教甚严。子仕夔,登进士第,学行俱粹。孙祖恭,亦登进士第。

艺术

〔国朝〕

邓彦仁福安人。精医术,急于救人而不责其报,人多德之。

〔宋〕

丘氏宁德人榕轩先生陈晏妻也。性慈孝,姑病笃,丘氏刺血写经以祈庇佑,姑果感梦而愈。平生轻财好义,每给食以施囚徒。初,建寇叶侬以犯私盐系尉司,日久稔知丘氏孝行,建炎间侬寇县境,戒其徒勿惊动孝妇丘氏,勿焚**其家产,勿诛戮其亲属。古田杉洋有避寇者闻之,奔入丘氏家,赖以全活,县西一带免罹兵火,皆丘氏之力也。其后孙言应、元应俱登科,世以为活人阴骘之报。

陈氏名庄。宁德人。年二十,适进士何晋之。事姑孝谨。甫再期晋之卒,一女尚幼,陈氏方有娠,因默祷于天,曰:“若何氏有后,死不悔矣。”后果得男。遂屏去脂泽,闭门独居,亲戚故旧罕见其面者。夜课子读书率漏下三鼓,其子卒以文学名,孙元两请漕举。邑人张翰为书其事于《观过录》。

郑氏女名贞。福宁州人,父曰靖,兄君老。贞少端庄,不妄言动,未笄许嫁里人林淼。德祐元年,贞年方十八,元兵南下,凶徒四起,俘掠乡邑。一日,忽寇至,贞独处一室,惧其污己也,乃取剃刀自刎而死,仆于床,手犹执刀甚坚。时君老在外,亦为贼所伤,及苏而归,见贞死流血淋漓,容色不变,欲殓之,乃舒手释刀于地,人咸异之。

〔元〕

陈氏福宁州人林克威妻也。元季袁氏拥兵屠戮克威家,陈氏挟姑抱子走匿山谷中,后潜作母家,收克威□家遗骨葬之17。时陈氏年方二十有四,母怜其少,欲使改适,令人微讽之,陈氏泣曰:“弃老稚而他适,禽兽所不为也。”毅然励操,终养其姑,抚成其子,年八十三而终。

〔国朝〕

陈氏名四姐。福安人吴三三妻也。三三早卒,陈氏方盛年,抚七岁遗孤,誓不食他姓。伯氏素暴狠,欲夺其田,因劝之改适,陈氏泣曰:“适人之道终身不改,况未亡人幸有子,何忍去之?”后揣知伯氏意不善,恐终不免,乃手书先世产业于一纸匿于故籍中,削发为尼;伯氏又逼之,遂投于溪而死,邻里皆为之叹惋,而郡邑未之闻也。成化十九年,伯氏孙仍夺陈氏子田,陈氏子检故籍中得其母手书,诉于同知马迪,为剖析之,陈氏贞烈之始白于世。

连氏名婉娘。福宁州人,父悌以适同里黄坦,年二十,坦卒,子铧,生二年犹不能言,婉娘誓无他志,或讽之曰:“青年守节,所赖者子耳。今子复哑,守之何益?”婉娘泣曰:“吾之所以不遂从夫地下者,以有姑与子耳,若弃姑与子而他适,是禽兽之行,吾岂为之哉?”正统十三年建寇犯邑境,婉娘尽输储粟以饷师,乃奉姑携子避地南金城,盗息而后返。姑卒,毕丧葬,岁延师教铧学书,以代口语,既长为娶妇,生孙子澄,宗祀赖以不绝。今年已七十矣。

杨氏名静德。福宁卫后所千户刘泉妻也。泉卒,杨氏年甫二十九。三乳而生五子,曰,曰琇、曰琪、曰璘、曰琥,俱在襁褓,内外无期功强近之亲,日操井臼,夜则纺织,抚教诸孤咸底于成。年八十五疾而卒。

校 注

1 弘治《兴化府志人物》作“彼何人斯”。

2 “闲良”疑为“贤良”之讹。

3 弘治《兴化府志人物》作“许搏”。光绪《莆田县志人物》作“许抟”。仅载宣和间尝以事忤秦桧,不载桧弟棣事。《王晞亮传》但载桧为太学正,晞亮为学录。此处疑有错简。

4 “其从”似为“其后”之误。

5 弘治《兴化府志人物》作“虽颇杀伤”。

6 光绪《莆田县志人物》作“特畏死耳”。

7 “林萃”作“林华”,下“陈瓒传”同。

8 应作“汝知守城不降有曰陈文龙者,吾侄也。”

9 弘治、万历《兴化府志人物》均作“白鸟复翔集”。

10 弘治《兴化府志人物》作“子伯愚、伯达并登第”。

11 光绪《莆田县志列女》作“庶姑”。

12 弘治《兴化府志女德》作“陈逊励”。

13 应作“治行居广东二十九县之最”。

14 乾隆《宁德县志人物》作“宁德人”

15 乾隆《宁德县志人物》作“徐应持宪广右”。

16 据乾隆《宁德县志人物》“曰”字衍。

17 乾隆《福宁府志人物》作“潜收其家遗骨葬之”,此处有错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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