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边哭,一边摇头,蝙蝠侠摸了摸她的头,递给她一颗糖。
她双手摊开,接过糖,罗宾笑嘻嘻地在旁边说:“我也要。”
蝙蝠侠也递给罗宾一颗糖,罗宾拆开含在嘴里,而她盯着糖发呆。
“你看过医生了吗?”蝙蝠侠问她。
她摇头,蝙蝠侠便说:“你父母知道吗?”
“我是被收养的。”她轻轻说。
罗宾不笑了。
蝙蝠侠告诉她一个地址,让她去那个地方找莱斯利·汤普金斯医生,然后叫罗宾把她送回去。她被罗宾打了,觉得丢脸,不想和他说话,便转到蝙蝠侠身后:“我可以自己回去!”
罗宾双手插腰,跺了跺脚:“你以为我愿意送你吗?”
但最后,罗宾还是把她送了回去,她含着糖,听罗宾讲了一路双关语,大部分她都没听懂。
她没有去看病,也不敢晚上在外面游荡了,但这病在白天也发作了,她打了同学。幸运的是,学校没有开除她,给了她一个严重警告后,让她停学一个月,做社区服务,并进行心理评估。心理医生说她有间歇性暴怒障碍,需要吃药治疗,但是药太贵,叔叔阿姨也不愿意花钱,让她自己控制一下脾气,下课去中超整理仓库,发泄一下力气。
半年后,她又打了同学,被哥谭学院开除了。原来的学校说,让她把病看好了,再转学回去。阿姨让她去黑医生那里伪造证明,她说想休息一年。叔叔让她这一年不要浪费,去打工,钱庄老板不愿意让她这个潜在暴力分子回去算账,叔叔说,可以考虑嫁人了,她说:“我才十七岁。”
“虚岁十八了。”阿姨说,“而且,又不是让你现在就嫁过去,可以先看起来嘛。”
媒人说她太胖了,阿姨说她一身干活的力气,媒人说她差点把人打死了,阿姨说那个人骚扰她,被打活该,媒人说她被学校开除了,阿姨说被开除前她可是尖子生,还进了哥谭学院!媒人摸了一下她的屁股,说她屁股大,好生养,过了几天,介绍来一个三十二岁的男人,阿姨把媒人骂走了。
第二个媒人比较靠谱,介绍了一个二十四岁的小伙子,阿姨很满意,让他们先相处相处,小伙子英语说不溜,在中餐馆洗碗,一天能干十二个小时。他说,打算挣够钱就回国。
莉娅告诉了阿姨,阿姨说你不能回国,你们不合适。于是媒人又介绍了第三个人。当天晚上,莉娅收拾好行李,从唐人街跑了出来,开始了她独自一人的流浪生活。
她不是没想过回去,但她接受不了这种落差。她可以在东区卖淫,因为那里没人知道她的过去,但她不能在唐人街嫁给一个洗碗工,被调笑以前是上过全市最好学校的高材生。有时候她想,如果她求一求叔叔阿姨,或许他们也会让她继续上学,或者晚点嫁人,他们对她不是很差,但也没有好到能让她无视身边人的议论,若无其事地回去。而且,在内心深处,她知道,是她自己不想继续上学,是她自己不想嫁人。她在哥谭学院念过书,又怎么能忍受,回到原来那个没人学习,所以她能轻松考第一的学校呢?她的同学曾经非富即贵,她又怎么能忍受,回到唐人街,嫁给一个普通男人,就像她的阿姨嫁给她的叔叔?她曾被奉承为大小姐,被说是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她便真的相信了,以为自己能飞出唐人街,飞进哥谭的上流社会。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女儿,只能打洞。如果,她从没进过哥谭学院,她就不会发病,她就不会眼高手低,她就不会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但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她在那里待了一年半,就再也回不到唐人街了。
她在哥谭别的区流浪,干过很多工作,最落魄的时候,开始站街,求路过的男人把她带回去,给她一顿饭。但那个男人把手伸向她的裤裆时,她又开始生气,然后不受控地向对方挥拳。可她两天没吃饭了,没有力气,揍了对方几拳后,就被对方反抗成功。她被丢到大街上,鼻青眼肿,奄奄一息,一个男人走近她,蹲了下来,伸手拨开她脸上被血粘住的头发。
她想,今天就是我的死期了。
但男人问她:“你是莉娅·叶吗?”
她没有说话,男人继续问她:“我听说你曾在叶氏钱庄帮洪福·叶算过钱,是这样吗?”
她闭上眼,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家诊所里,身上的伤已经被处理好了,手背上打着点滴,应该是葡萄糖。
大名鼎鼎的猫女走了进来,风情万种地对她说道:“小可爱,有人托我照顾你,我听说你力气大,要不要来我这里做保安?”
于是她去了东区。
后来她才知道,唐人街的恩泽再一次惠及了她,在她决绝地离开唐人街后。
半个月后,蝙蝠侠出现了,他带来两个账本,要她辨认哪个才是真的。她说:“我认不出来。”
蝙蝠侠瞪着她,像是在考虑要不要把她倒吊起来审问,罗宾跳出来打圆场:“好了,认不出来就认不出来吧,还有其他人接触过账本呢。”
于是蝙蝠侠的披风一扫,消失了,而罗宾落后一步,有些踌躇地问她:“你为什么不吃药?”
“没钱。”她说。
罗宾犹豫了一会儿道:“你可以去韦恩基金会申请,应该有医疗补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