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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人的足迹(第1页)

先人的足迹

我生在塞外,长在草原,算是地地道道、土生土长的鄂尔多斯人。我们这儿是蒙、陕、宁三省区交界地,鸡鸣三省的地方。先人的足迹,已经非常模糊了,他们的时代离我们似乎很遥远了。我们现在住的地方是古代的北方游牧部族不断争夺的边塞之地,不然陕西亲戚咋就叫我们“草地人”呢?

小时候,一场大风过后,我们一帮小孩跑到沙湾里捡“好东西”,低头弯腰,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嘴里不停地念叨“好东西好东西跟我来”。捡到的所谓“好东西”,都是些锈迹斑斑的铜钱,各种颜色的陶片,还有长约两厘米的铁制箭头。现在想起来,这些箭头很可能就是古战场的遗留物。

我们这儿,早在旧石器晚期就有人类居住。我查阅中国历史地图册时发现,北方广大地区最早有人类活动的地方就有我们这里的萨拉乌苏河流域。夏商周时,是獯鬻、北羌、猃狁、戎狄等部族游牧区。春秋到秦先后由林胡、朐衍、匈奴占据。三国至东晋境内的羌、匈奴、羯、鲜卑、氐五胡争霸。隋朝被地方豪强梁师都占据并称梁国。唐元和时期,在这里的城川古城置宥州,辖鄂尔多斯的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和杭锦旗西南一带,是宥州政治、经济和军事中心,有七千多户,三万两千多人。那时的宥州十分繁荣,土地肥沃,草长莺飞。宋被西夏占领,元被蒙古统治。就是这样一个各游牧部族争抢不断、你来我往的地方,经过多次的民族融合,也是与汉族文化交流和交汇的地方。榆林镇北台曾是长城内外著名的茶马互市贸易场所,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互通有无,和睦相处。我们这儿,有好多地名是蒙古语,如哈德音阿玛、哈拉尔盖等等,总之蒙汉地名相互夹杂,还有个别藏语地名。我们这儿,凡是有水的地方,汉语名字都叫海子,蒙古语名字都叫乌素。

我的前辈就住在长城边上的小城里,无稼穑之能,唯手艺是生存之本。听说家族里既有全城首屈一指的富户,也有浪迹街头的小市民;既有混迹衙门的官宦,也有扛枪吃粮的衙役。时间的长河奔腾不息,先人久远的生活印迹已被风雨侵蚀得依稀难辨。后人一代一代续接着人生的故事,不停地向前。

向上追溯,祖父生于清光绪年间,悄悄溜走于1958年。

尽管走的时候年岁不大,但经历了清朝、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说是“三朝”平民。他嗜赌如命,据说他一旦开赌,大凡小事充耳不闻,赌得天昏地暗,不分昼夜,直到钱输得干干净净,才昂首挺胸阔步回家。他从不把输赢表现在脸上。他这种赢不骄、输不馁的精神,为他赢得了一个金光闪闪的雅号———李大肚。原本家境殷实,赌博使他一家支离破碎。

新中国成立后彻底铲除了滋生赌博的土壤,祖父终于过上了正常生活。他生在封建社会的清朝,长在乱世之秋的民国,享受了短暂的和平安定新生活就匆匆走了。

祖母于清朝宣统三年(1911年)出生在榆林城里。嫁给爷爷,日子维持了十二年,分道扬镳。祖母成为旧式婚姻的牺牲品,拖儿带女改嫁到乡下。到乡下的第一天,已近黄昏,走在一片沙漠之中,来接她的人说到家了。奶奶放眼四周,看不见房子,只有一半在地下、一半在地上的两个茅庵子,家在哪里呢?从嘈杂的小镇跌落到这荒无人烟的地方,仿佛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她一下瘫在沙滩上,欲哭无泪,呆呆地看着渐渐黑下来的四周,荒漠的夜,黑魆魆,阴森森,凄冷,恐怖。黑夜里的蛤蟆、蛐蛐、蚂蚱歇斯底里地叫着。对于从未到过乡下,更没见过沙漠的城里女人来说,既害怕又无助。乡下的生活,对小脚女人可谓考验重重,别的做不了,推碾子围磨全由她承包。绕着碾盘磨盘转一天,晚上睡下仍感到天旋地转。她曾逃跑过,整整一天却仍在沙湾里绕圈子,绕来绕去最后还是绕回原点。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苦熬着,还要提防野兽的袭击。

一次,她一个人住在茅庵子里,其他人到外地走荒种地,一走就是一年半载。一天黄昏,她和往常一样,出去喂猪,忽然看见两只狼一前一后朝她走来,她吓得扔了猪食盆撒腿跑回屋,用椽子顶住破门,手拿铜瓢“哐哐哐”使劲儿敲,企图把狼吓走,可两只狼根本不吃她这一套,绕着茅庵子跑了一晚上。她心惊胆战、一刻不停地敲着铜瓢。这一夜是她有生以来感到最长的一夜。

太阳终于出来了。狼的跑步声听不到了,她蹑手蹑脚地将门打开一条缝,狼不见了,门前的大毛驴还在,猪窝里的猪也在,只有小毛驴不见了,被狼叼走了。

祖母改嫁的这家人,似乎对沙漠和茅庵子情有独钟,后来举家迁徙到内蒙古,再次住在大漠里,还住茅庵子。祖母脱离沙漠的希望彻底破灭了。

祖母做得一手好针线活,当年在小城的时候,她是远近闻名的针线活好手。那时候没有裁缝,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平头百姓,所有衣服皆为手工缝制。奶奶手工合缝儿,走线笔直,能和现代缝纫机合缝相媲美。她还做得一手好饭,包饺子不擀皮儿,把面揪成小剂子,用手团成薄皮,装上馅儿,捏住边儿,放于两手虎口间,轻轻一挤,核桃大小的饺子便成了,圆圆的,小巧玲珑,漂亮极了,看一眼便能让人垂涎欲滴。

为了让子女生活在她的身边,她软磨硬泡,苦口婆心地劝说儿子也来沙漠定居。1950年,她终于把儿子叫到了身边,精神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她的一片苦心我们都能理解,可她永远想不到的是,儿子放弃了小城里优越的生活,在这不毛之地,和她当年一样重新学习农耕,也意味着孙子们也要和她一样生活。她的后代苦苦挣扎了三十二年后,才离开这根本不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

1928年,父亲出生在一个小城里,祖父为他取名有福,希望他一生能有享不尽的福气。他继承了前辈靠手艺吃饭的传统,学得一手木工好技艺,多么难做的木工活儿,对他来讲都是小菜一碟。家乡的老人,至今说起父亲依旧肃然起敬。

他先住城里,后去乡下,再回城里,复到乡下,就这样反复折腾,最终还是扎根农村。父亲的童年是在小城里度过的。

旧中国兵荒马乱,社会陋习成风,九岁的时候,他愤然抄了赌场,砸碎了赌具,掀翻桌子,挨了爷爷一顿饱揍。

由于家庭的变故,十岁离开小城,远赴陕北农村,在继父家里成了正儿八经的牧童。

乡下,每到春天,大风一刮就是几十天不停,出去放牧牛羊,眼睛不能睁开,眯一条小缝看东西,眼眶蓄满了细细的沙尘,回家洗脸的时候,伴随着眼泪一起流出来,天天这样,年年如此。夏天,太阳刚一露头,大地干热干热,仿佛有一点儿火星就会燃烧。火炉一样的太阳,把脚下的沙子烤得发烫。小孩每到夏天都赤脚在沙地上跑,因为大人们压根儿就没给预备鞋子,好像约定成俗,家家都一样。当脚下的沙粒炙烤得不能再迈腿时,孩子们就像鸡一样抬起一只脚,一会儿再换另一只脚,如此反复,缓解炙烤的疼痛,避免把脚丫子烫坏。风躲了起来,空气感觉更加炙热。

秋天,孩童仍无鞋子可穿。满地蒺藜老是和赤脚的人过不去,尽管脚掌有厚厚的老茧,可也阻挡不了各种尖刺的穿透,疼痛难忍。

冬天,漠野的风再度光临,冷飕飕的西北风起劲儿地刮着,地冻得裂了缝,荒野上牧人缩着脖子,瑟瑟发抖,呼出的气化作了一股股白烟,眉毛上结满了白白的霜。牧人天天翘首以盼灰暗的太阳早早落下,这样就可以回家了。大雪随着冬日来临,寒风刺骨,像针一样扎着脸,生疼生疼。飞禽走兽已经绝迹,孤零零的树木也抵挡不了严寒,发出呜呜的呻吟声。父亲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修炼了两个春夏秋冬。

后来祖父把他接回城里,并送他上了学。据邻居说,父亲少年时胆子大,调皮捣蛋在同龄人中小有名气。家住城门口,他就是那一带的孩子王,为了捍卫自己的地盘,他手拿柳树杈子,在空中乱舞,俨然是个武功盖世的大侠。其他小孩要想路过此地,就得低头“称臣”,不然,就被他打得一个也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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