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核工业部第四设计院编制了《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项目包括两项工程:原有旧废物库(贺兰山)退役工程,处置旧库废放射源567枚,各类放射性废物及放射性污染物3立方米;新建废物库及库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新征土地20亩,设计总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废源贮存有效库容400立方米,运行期30年,安全贮存期100年,处置规模达到国家二类库建设标准。
2006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2006年全国放射性废物库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批准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和初步设计方案,批复同意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分三部分在三地建设:原址(贺兰山)废物库退役工程,处置废放射源567枚,各类放射性废物及污染物3立方米;新建废物库及管理用房建设工程(灵武市),新建放废库库容400立方米;新建实验室(金凤区)建筑面积800平方米,配置仪器设备32台件。批准项目总投资1165万元,全部为国债资金。其中放射性废物库建设费用334。13万元,实验室建设费用160万元,实验室设备配置费用137。60万元,旧库退役费用112。46万元,辅助设施费用294。81万元,其他费用126万元。
同年,宁夏辐射环境监督站作为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规和程序组织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工程建设,当年组织开展了新建放射废物库库址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并按照环境保护部的要求,委托核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承担项目施工设计。
同年,收贮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汝箕沟煤矿、中宁赛马水泥等5家企业违规存放的23枚废弃放射源和380升放射性医疗废物,消除了辐射安全隐患。
2007年3月,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对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技术审查,宁夏地质工程勘察院完成了工程场址地质勘探,自治区招标局完成了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5月,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当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安排,先后开展了地勘、环评、审图、土建招标,项目法定手续(土地征占、工程临时用地、消防审核、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检、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审批、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招标等项工作。12月,土建主体工程完工。
同年,收贮石嘴山金力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的废放射源6枚,放射性医疗废物120升,为三个单位的暂存放射源办理出入库手续。宁夏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自1991年启用至2007年底,已贮存全区核技术应用单位产生的各类废放射源、暂存放射源703枚,放射性废物3。06立方米,放射性物质25。1千克,发挥了维护全区辐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2008年3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建成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并投入运行,切实保障全区辐射环境安全”列入2008年度为民办的10件环保实事之一。要求“新放射性废物库投入运行,旧库安全退役,使全区废旧放射源送贮达到万无一失”。
同年4月22日,中核北京清源公司按照旧放废库废源清理技术服务合同的要求,完成了旧放废库废源物清理工作,清理旧放废源685枚(不包括暂存放射源),将总重约20吨的放射性废物货包安全送至国家西北处置场终态处置。5月,新建放废库完成库房通风和起重、电器、消防设备安装调试。7月4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相关处室和设计、施工单位人员会同灵武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新建放废库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进行验收,各项工程质量合格,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项目竣工。10月,完成消防弱电工程、起重工程、通风工程验收。11月,宁夏放射性废物库投入试运行。收贮15家单位的35枚废旧放射源。
2009年4月,陕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完成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调查工作。7月27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在银川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召开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12月28日,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宁夏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核准下发安全许可。
2010年3月,宁夏辐射环境监督站呈报《关于对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申请报告》。3月15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提出《关于申请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项目竣工验收的函》,经商环境保护部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4月16日,自治环境保护厅组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建设厅、财政厅、审计厅、国土资源厅、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银川市消防支队、银川市环境保护局、灵武市建设局、灵武市环境保护局、宁东供电局等有关单位组成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通过听取建设单位情况汇报,实地察看工程建设情况,审阅建设工程档案资料、财务账目后,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可以交付使用。4月22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印发《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函告各有关单位。12月,《宁夏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贺兰山库区)退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通过专家评审,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复同意宁夏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贺兰山库区)退役,运行近二十年的贺兰山旧库正式退役。
同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投入专项资金,启动实施了新放射性废物库安防系统配套升级改造项目,确保放射性废物库安全稳定运行。同年,收贮乌兰矿、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等8家单位废放射源17枚,放射性废物100千克,废源收贮率达到100%。
2011年5月,放射性废物库安防系统建成并投入试运行,6月25日,顺利通过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竣工验收。安防系统配套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库区安防、监控、管理信息不完善,运行不稳定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运行能力和管理水平。
同年,开展社会闲置、废弃放射源和暂存放射源排查活动,安全收贮闲置和废旧放射源6个,放射性废物400余升。同年4月,我区唯一的Ⅰ类辐照装置应用单位——宁夏农科院钴60辐照中心在环保部西北辐射安全监督站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全程监督监测下安全退役,放射源安全运送至国家最终处置库。
2012年3月,宁夏辐射环境监督站对旧放射性废物库存贮的164枚放射源及4瓶放射性废液全部转存至新建库区存贮,并对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库区场所、建筑物和设备进行彻底清污处理。10月9日,施工单位依法对旧库区内的放射性废物库及配套设施值班室、水塔、专用车库、洗车台、污水处理设施(蒸发池)进行退役拆除,对配套设备通风系统,起重设备、放射性废物暂存桶,暂存箱等拆除回收。11月12日完成旧库区拆除工程验收。
同年,西北辐射安全监督站对新放射性废物库进行安全检查,指出了消防设施不完善,防护栏不牢靠,值班人员生活设施不齐全等问题,宁夏辐射环境监督站进行认真梳理和整改,并为库区建设了绿化滴灌和景观长廊,提升了放射性废物库的安全运行能力。当年收贮闲置和废旧放射源7枚。
2013年,完成了宁夏放射性废物库水暖改造。全年共收贮废弃和闲置放射源45枚,放射性医疗废物200千克,放射性废物850千克。
2014年,启动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加固维修工作,完成了库区安全鉴定、加固方案审查审批、工程属地备案,组织项目招投标、编制工程控制价预算等工作,并按照环境保护部调研组的要求,增加了废料库筏板鉴定等内容。当年收贮库弃和闲置放射源42枚。
2015年,收贮废弃和闲置放射源64枚(含8枚暂存放射源)。
2016年,加强放射性废物库使用维护。3月对库区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安防设施功能可靠、运行正常。5月完成废物库维修加固和裂缝修复,8月完成外墙粉刷,9月通过环境保护部验收。
同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研究同意宁夏核与辐射安全局组建放射废物管理科,专职负责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当年开展了放射源安全自查行动,对库存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分区贮存,并按照“源源见面”的原则,逐一核查库存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底数,完善收贮放射源台账信息,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同年,加强了库区保安和值班人员管理,加大了夜间安全巡查频次,落实了现场检查和电话抽查制度,确保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运行。同年,组织放射源收贮11次,收贮废源64枚。
2017年2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向环境保护部报告宁夏放射性废物库放射性废物盘存量调查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宁夏放射性废物库贮存放射源337枚,放射性废物1350。5千克(见表4-7-1)。
同年,积极推进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安保升级改造试点任务。8月,环保部委托中核第四研究院对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安防现状进行现场勘查和调研,形成了安保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并顺利通过环保部的初步审核。
2017年,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安全收贮21家核技术利用单位98枚废旧放射源,收贮放射性废物70千克,妥善处置达到清洁解控水平的放射性医疗废物500千克。
2018年,全面完成了环境保护部投资建设的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安保升级改造项目,对已建的视频监控系统、门禁和防盗系统等进行了升级改造,新建了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设施,提升了放射性废物库的安全运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