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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灵武市(第1页)

第四节灵武市

一、环境管理

(一)环境监测

灵武市自1992年起开展锅炉烟尘和厂界噪声监测。自2003年以后相继开展了西沟、东沟、大沙子沟、南干沟、总干沟、东沟入黄口和旗眼山水库、西湖等地表水体环境质量监测。2010年加快实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按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西部三级标准,配套环境监测仪器设备。2013年建设灵武市“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办公楼(实验室)”,配备了环境监测设施。2014年建设城区、东塔、临河3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标准化空气质量监测站。2015年按月统计上报6项空气质量监测指标。2016—2018年对辖区内国控、区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开展了废气、废水监督性监测和抽查监测。

建设“智慧环保”物联网管控系统。灵武市羊绒、煤矿、发电产业密集,建设“智慧环保”物联网管控系统环境监控中心,及时准确监控污染源,为治理环境提供准确可靠信息。“智慧环保”物联网管控系统对灵武市辖区重点排污企业、重点区域、重点乡镇等环境污染情况实时连续监控、自动监控,方便、快捷获得各种监测数据,掌握第一手环境状况资料。项目2017年年底竣工通过专家初步验收和设备试运行验收,2018年接入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合鑫金属有限公司、宁夏地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炼公司4家企业在线监测系统。平台连接21家废水、28家废气、2家油烟在线监测系统,3个高空瞭望监控仪及甜水河地表水在线监测。

(二)环境普查

2007—2010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系统清查辖区10个小区,清查污染源总数1054个。其中:工业源188个、生活源863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个。确定普查对象568个,其中工业源176个、生活源389个。农业源调查农户34185户,清查耕地和园地面积28。449万亩,渔业养殖面积5302亩、水产量1072吨。

2017年7月13日,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8年5—10月,开展普查清查,确定全市设置灵武市区(街道办)、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灵武农场及7个乡镇共11个普查区。清查各类污染源1797个,其中工业源1568个,街道办、园区、各乡镇实地入户填报清查表数量504个。农业源确定纳入普查规模化畜禽养殖160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各街道办、园区、乡镇实地填报清查表数量24个。入河排污口实地摸排确定纳入普查17个。生活源锅炉筛选确定符合清查要求并纳入普查28家、38台。

(三)实行河长制

灵武市2017年实行河长制。7月28日,编制《灵武市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8月召开“河长现场认领河(沟)道推进会”,将全市12条市级和73条乡级沟道、10座水库分解到市、乡、村各级河长。确立2名党政主要领导为总河长,14名市级河长、24名乡镇级河长、54名村级河长负责各自辖区管理工作。聘用264名保洁员、110名巡护员、43名民间河长从事沟道日常清理和巡护。布设水质监测点19个,全面监测主干沟道水质。封堵东大沟沿线企业排污口。掌握流域户数人口及村庄、学校、养殖场、清真寺、企业规模数量,摸底统计全市骨干沟道沿线排放口,清理污水直排口273个;第一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完成验收,新建污水处理站7座,主干沟道沿岸62个养殖场安装粪污处理设施;完成第二水源地建设,完善主干沟道沿线生态防护林体系,补植提升生态防护林468亩,完成大河子沟沿线生态恢复1877亩。

2018年年底,灵武市设置市、镇、村河长办63个,三级河长106名(市级16名、乡级36名、村级54名)、湖长8名、巡河员110名、保洁员264名、民间河长43名。478千米河道11座水库全面落实“河长湖长”。安装河湖长公示牌60多块。全年三级河长巡河近2600人(次),行程1。29万余千米;市河长办召开专题培训会2次,各乡镇培训会10余次。完成投资6。8亿元,实施大河子沟流域治理、东沟人工湿地、东干沟、西大沟骨干沟治理等16类35项工程,重点治理沟道脏乱差、排水不畅、生态环境修复等。

(四)环境监察

1994—2002年,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娱乐服务业异味、油烟、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和涝河桥、郭家桥食品加工企业烟尘、恶臭、污染问题。2003—2012年重点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依法取缔关停郝家桥、东山坡铅冶炼企业7家,取缔、拆除、捣毁非法土炼油炉(窝点)370多座(个),全面整治羊绒工业园区企业废水污染;专项整治煤矿矿井废水污染,查处畜禽养殖业和食品加工业污染灵武东沟和周边地下水问题,整治储煤场、砂石料场、建筑工地场尘污染。2013年排查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环境污染隐患,重点整治煤矿矿井废水与生活污水排放形成汇集区的环境污染风险。2014—2015年,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焚烧电线电缆污染环境问题,协调解决焚烧电线电缆引发的环境污染纠纷。2016—2018年,实施网格化执法模式和精细化管理机制,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和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3起,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558余份。

二、环境污染防治

(一)大气污染防治

1。工业污染源治理

1995年砖瓦生产中推广节能降耗新技术,不符合环保要求窑炉限期改造,依法取缔郝家桥乡郝家桥村3家工艺落后、耗能大、环境污染严重小土窑(马蹄窑)。县水泥厂新建特种水泥厂项目投资130万元安装水泥收尘器,减轻粉尘污染,每年回收水泥粉尘400吨,创收10万元。同年,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郝家桥乡10家土法上马炼铅厂限期整改,年底前安装消烟除尘设备,排放烟尘达标。

1996年,限期治理宁夏富达畜牧化工有限公司高压硫化工艺中排放恶泉气体污染和郝家桥乡胡家堡村六队刘文魁草粉粉碎厂粉尘污染。吴忠市造纸厂二分厂(原新华桥造纸厂)投资12万元安装蒸煮废气回收设备,消除废气污染。

1999—2000年,开展”一控双达标”和倒计时攻坚零点行动,依法重点整治郝家桥乡小炼铅企业,关停吴家湖村王占国炼铅炉,搬迁3家炼铅厂,责令灵白公路两侧5家限期治理。2001年,取缔6家土炼铅厂,督促郭家桥乡王自宏练银厂投资16万元安装除尘设备。2002年,全市炼铅企业投入资金368万元治理铅污染;宁夏天马冶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上电解铅项目,投资435万元建成除尘设施,8项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

2003—2005年,强制关闭死灰复燃的郝家桥镇5家炼铅企业。

2013年落实自治区和银川市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市政府与9家单位和减排企业签订《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推动污染减排。建成国华宁东发电公司1#、2#机组烟气脱硝工程,当年10月投入运行;中电投临河发电公司完成1#机组脱硫烟气旁路封堵和拆除工作。全市开展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为主要内容的“蓝天行动”,治理大河子沟沿线各类砂石料厂12个、煤场9个。

2014年,国华宁东发电公司实施完成1#、2#机组除尘、脱硫扩容升级改造;中电投临河发电公司完成1#、2#机组脱硝设施建设投入试运行。

2015年,完成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分公司2#脱硫设施增容改造、2#机电除尘电源改造工程。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脱硫、湿除改造和2#机组脱硫增容和湿除改造工程分别竣工投运。

2016年,排查出29处**地面、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堆土,落实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办理《渣土运输准运证》,采取密闭运输,平箱拉运等措施。联合城管、交警、路政等部门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查处违规、违章拉运建筑垃圾车辆。完成华电灵武电厂1#、2#、3#和4#机组超低排放工程通过验收。

2017年,依法取缔非法储油设备272个,全部清理大羊其村土炼油设施。完成21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全市燃油品质基本达到国Ⅴ标准;专项督查建筑施工工地,落实6项规范化防尘措施。

2018年完成中电投临河动力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削减二氧化硫758。5吨、氮氧化物832。8吨。加快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设施升级改造,完成华电灵武电厂4个机组和中电投临河动力电厂2#机组等脱硫改造项目5个、脱硝项目5个、除尘项目2个,达到超低排放限值。

2。锅炉烟尘污染治理

1992年,宁夏绒线厂投资10万元改造锅炉除尘设备,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1995年依法治理42家锅炉粉尘污染企业。1996年起,市区分片建大吨位锅炉房,配套除尘设施,推行集中供热、联片供暖,查处锅炉烟尘扰民问题。1997年起实行新建锅炉房审批制度,环保不达标一律停止兴建。1998年,限期治理全市1吨以上126台不达标采暖锅炉;长庆油田马家滩钻井三队17台污染严重大吨位锅炉完成治理达到排放标准。1999—2000年,市环境保护局督促石沟驿、磁窑堡煤矿改造落后设备,治理锅炉超标排污,实现烟尘达标排放。

2000年,全市投资2100万元,在东、南、北城区增加供热锅炉吨位35吨,铺设供暖管网17千米,新增集中供热30万平方米,减少污染;督促石沟驿煤矿驻灵武办事处投资2万元改造落后锅炉设备,煤尘排放达标。2001年,专项整治“土锅炉”,城区62台锅炉全部安装高效除尘器。

2005年投资550万元,新建市区北片区集中供热站1处,新增10吨集中供暖锅炉1台;投资20万元铺设改造市区集中供热管网5。3千米。年底全市累计建成集中供热锅炉吨位115吨、铺设供热管网42千米、集中供热面积78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46%。加强饮食服务业油烟净化器安装管理,严格控制饮食业油烟无序排放。

2008—2012年,开展清洁能源行动计划。在市区居民密集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实施“煤改气”工程,推进“双替代”供暖。依托现有天然气管道,逐步向周边农村地区继续敷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灵武隆桥公司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2015年市区拆除燃煤锅炉26台,2016—2018年拆除278台。

截至2018年,关停不合格煤质经营户3家,拆除小煤炉燃具633户,836家餐饮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1家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设施改造。

3。管控车辆污染

2017年制定实施高污染车辆专项治理和重型车辆绕城方案,在城区设置重型车辆禁行标志牌24块。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现场处罚冒黑烟车、农用车、重型柴油车、重型货车违法行为。持续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3003辆,整治没有全密闭运输,未安装GPS定位系统渣土车辆,严格监控重点路段渣土车运行,实行通行证管理。

2013年,处理违规拉运车辆50余次;参与机动车尾气检测和鉴定审核工作,鉴定审核客车108辆、出租车70辆。2015年提前淘汰黄标车112辆,并发放财政奖励补贴资金140万元。2017年累积淘汰老旧黄标车1900辆,完成率达86%。

(二)水污染防治

灵武市传统产业中毛皮鞣制加工业以及羊绒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灵港工业园区大多数企业为高耗水企业,需水量大,COD、氨氮污染排放量大。水污染防治任务繁重。

1995年,对韩渠造纸厂、涝河桥清真牛羊肉市场污水污染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治理。监督执行市区饮食业经营户排污,提出治理整顿方案和管理办法,禁止污水明排。

1996年配合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建议报市政府决定逐步取缔年产5000吨以下造纸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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