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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问题研究(第1页)

县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问题研究

迁西县财政局

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国家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该项工作开展几年来,较大程度上激发了农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大部分农民出资、出劳,积极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为做好县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笔者对唐山市迁西县“一事一议”工作进行了专门走访调研。此次调研,主要是针对2008年以来该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研究“一事一议”项目的“白点村”的成因和应对办法,其中意见和建议,以点带面,仅供参考。

一、迁西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情况迁西县地处唐山市北部,燕山南麓,长城脚下,滦水之滨。全县总面积1439平方千米,辖17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417个行政村、8个居委会,总人口39万人,是一个“七山一水分半田、半分道路和庄园”的纯山区县。

从2008年开始,该县按照省、市要求,积极开展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至2015年,该县415个村共开展了1728个“一事一议”项目,累计获批的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达到7893。8万元,市级资金5290。1万元,县级共配套资金2140万元,带动村民筹资累计达到3405万元。1000多个“一事一议”项目中,其中路面硬化项目877个,工程量共计671454米;安全饮水管线项目18个,工程量共计28000米,路灯项目198个,工程量共计21570盏;绿化植树项目40个,工程量共计23866株;公共活动场所项目104个,工程量共计90355平方米;桥涵90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极大改善了迁西县415个行政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他们的幸福指数,农村整体面貌得到很大提高,村民满意度较高。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财政、农经“齐动手”。首先,该县财政局作为开展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牵头单位,局领导带头推进此项工作,并积极协同农经部门主要领导带头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准确把握奖补政策和程序,研究部署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确保该县申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其次,为确保该县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该县财政、农经部门多次组织各乡镇、村有关领导和干部进行政策宣传、培训学习,会上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做了重要讲话,并共同学习研究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政策内容,布置、讲解有关表格的填报,周密部署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工作,同时要求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村级“一事一议”工作。

二是督办、指导“双推进”。该县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点多面广,情况复杂,从项目性质看,涉及农林、水利、交通、电力、环卫等多个领域;从工作广度看,涉及全县17个镇,417个行政村。县财政作为牵头单位,按照省、市部署,迅速行动,积极与农经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周密组织实施,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督促指导乡镇农村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工作,通过多次对镇、村两级干部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多数镇村迅速行动,结合本镇、本村实际情况筛选项目,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村民议事、筹资筹劳,申报项目进展较快,确保了该县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审批、建设“求绩效”。首先,县、镇两级财政、农经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根据上报项目情况深入到各村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及时掌握实际情况,具体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坚持村民自愿的原则;所报项目村民是否直接受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一事一议”是否符合民主议事的程序;“一事一议”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的议事范围。其次,严格按政策要求并结合调研结果实行镇级初审,县级复审的原则审批确定项目。通过该县财政、农经部门的密切配合,严格审核,所有申报项目做到了按照政策要求、议事程序、议事范围严格进行审批,剔除不符合政策规定、村民意见不一致的项目,使该县村级“一事一议”试点工作在确保稳定,顺民心合民意的前提下顺利开展,加快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该县村级公益事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四是汇总、申报“把关严”。该县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申报实行自下而上逐级申报。首先,由村级根据项目建设预算、筹资筹劳等情况提出申请,完善有关程序,填写有关材料、表格上报到镇;其次,由镇级财政、农经部门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并上报到县级;第三,县级财政、农经部门按职责认真进行复审,最后由财政部门对审批确定后的财政奖补资金情况汇总上报到市级。

五是奖补工作“规划清”。为落实好省、市关于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今后相关政策规定,加快全县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在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该县将对以后工作进行了规划:首先,紧紧抓住争项目、引资金的机遇,把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从村、镇、县自下而上明确专人,全程负责,树立和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意识,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确保抓出成效。其次,积极搞好动员,要求各村、镇主动适应工作形势的变化,摒弃一味依靠上级无偿扶持的“等、靠”思想,大力动员有条件的村积极开展“一事一议”工作,努力消除“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白点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全覆盖”。第三、讲究工作方法,既要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发动工作,又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做到严格程序,稳妥推进。第四,加强财政与农经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充分利用政策,积极主动地指导、帮助、督促所辖村精心谋划项目,努力提高呈报项目质量,实现争取资金最大化,努力使村级“一事一议”试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使奖补资金在推进该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最大效益。

二、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8年来,迁西县的“一事一议”工作开展的一直较为顺利。但调查发现:该县的“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仍有2个“白点村”,占全部行政村的0。4%;同时,存在个别行政村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次数少,不积极。仔细调查,发现有如下几点原因:

(一)条件优越,无需申报。尹庄乡磨石庵村,人口440人,为首钢所在地,首钢会每年补助一部分资金到村内,村集体经济比较富裕,经济基础较好,出于“一事一议”政策考虑,该村未申请,优先发展了兄弟村。(二)存有债务,筹资困难。三屯营镇丁家庄村,村经济基础薄弱,人口少,筹资困难,村尚有债务,导致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次数较少。

(三)基础薄弱,无积极性。东莲花院乡洪门寺村集体经济薄弱,要想办公益事业,只能依靠财政奖补和群众自筹,而财政奖补只有几万元,村干部认为干不了什么项目,怕麻烦、怕干不成事,所以不愿申报项目。(四)议事难推进,筹资不到位。一方面,部分农民收入有限,资金收缴困难,另一方面还有一些公益事业,即使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大部分人同意通过了,但没有通过的一部分人在筹资过程中却迟迟不肯出钱,出现谁同意谁掏腰包的情况。还有的农民签字后也不交款,互相攀比,只要一户不交,引发其他农户拒交“一事一议”款。如金厂峪镇杨柳会村。(五)城区规划,等待观望。兴城镇白堡店村位于县城周边,城区规划范围内,有拆迁平改的可能,为避免资源浪费,暂时未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六)开展次数少,推进不积极。部分村干部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争取财政资金兴办村内公益事业缺乏正确认识,存在畏惧思想,认为一旦筹资酬劳而达不到群众意愿造成两难境地,不愿意也不主动去申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并且如果筹资操作不规范,会使部分群众存在疑惑,担心借兴办公益事业之名,行巧取村民之实,导致村干部公信力下降;个别行政村对“一事一议”议事范围不清楚,导致议事难以统一意见,或者根本不知道议什么怎么议;村内涉及公益项目大多投资较多,财政奖补数额不足,村集体无法自行解决。(七)资金量少,使用较为困难。上级拨付资金数额相对较少,一般村基本7万元左右,部分村开展项目力不从心,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村级公益事业的建设。

自2008年开展“一事一议”项目以来,基本是示范村、重点村资金比较多,但也无法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存在以资金定项目情况。(八)立项论证难,名额分配有弊端。“一事一议”项目一般工程量较小(投资额10万元左右)、技术含量小,如果进行立项论证会造成人员、资金的浪费,预留10%保质金会打消施工人员的积极性。立项论证、预留保质金适用工程量大、技术含量高的项目,比如美丽乡村。同时,按排序申报项目村存在一定弊端,享受“一事一议”奖补次数少的村往往是村“两委”班子不健全或存在矛盾、筹资不能落实的村,实施项目会有困难,造成资源浪费。

三、相关建议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举措针对该县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时存在问题,笔者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把握好项目库建设的“总抓手”。县(市、区)政府要立足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合村并居、村庄整治等工作,科学研究制定本级“一事一议”项目规划,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库,以项目库为抓手,通过分阶段、分年度实施整体规划,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盲目性和重复建设问题,改变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落后的面貌,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运用好政策宣传的“扩音器”。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既有利于激发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引导和鼓励村民出资出劳,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有利于调动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民主议事积极性,运用民主方式解决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并不断完善民主议事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还有利于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让农民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县级财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网络、电视、广播等“扩音器”作用,进一步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相关政策的宣传,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深入人心,人尽皆知,从而提升村干部、村民的认识水平,使摒弃农村干部“替群众作主,代群众当家”的陈旧意识,牢固树立“请群众作主,为群众当家”思想,把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作为自己应尽的责任;使村民自觉筹资筹劳,自发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建设。

(三)选取好议事办法的“指挥棒”。要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群众议事的积极性,一级政府要选用好的“指挥棒”,选派经验丰富、组织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指导各行政村、自然村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增强议事的灵活性,提高议事的成功率。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村民议事范围既可以整村为议事单位,也可以村组为议事单位;既可以受益的自然村为议事单位,也可以部分受益农户为议事单位。议事项目既可由村民代表提出需要建设的项目,由群众来议;也可由村组干部提出项目建议,由村民代表来议。

(四)落实好筹资筹劳的“硬指标”。财政奖补项目的筹资筹劳要严格执行上限控制规定,这是一项依法依规办事的硬性“指标”,坚决不能突破。

农业(经管)部门要强化筹资筹劳审核程序,工作中要做到两个坚持、两个防止:坚持筹资筹劳不能超过省政府规定的限额标准,切实防止以自愿捐款名义强行向农民集资;坚持农民自愿以资代劳,切实防止以自愿以资代劳名义强行向农民摊派。农民自愿以资代劳的,由本人或其家属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以资代劳。禁止将涉农补贴直接转为筹资筹劳款。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的议事项目,经全体村民同意,按规定程序报县级农业(经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一次议事,按照规定的筹资限额标准筹集两年的资金,但第二年不得再筹。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切实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必须坚持量力而行。只要群众有意愿和参与的热情,政府加以正确的引导和扶持,就能事半功倍。

(五)打造好制度建设的“奠基石”。1。要完善公开公示制度。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让村民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县级财政、农业(经管)部门每年要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立项公示。项目完成后,村级要将项目实施、筹资筹劳、奖补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向村民张榜、张贴公示。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小组、村民代表和村内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老同志的监督作用,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开透明。2。要建立好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规范、简明的要求,县、乡农业(经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将村民议事会议记录、村民签字表、筹资筹劳方案、以资代劳申请书、奖补资金申请表、项目招投标文案、施工合同、项目建设预决算书、项目建设前后图片影像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建设项目档案原则上一个项目一份档案。3。要建立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议事主体,由议事主体负责管理和养护。可以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经村民民主决策同意后,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对现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其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探索建立有利于村级公益设施运行维护的新机制。4。要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报告制度。要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各地要按照中央要求,将“一事一议”有关资料及时录入监管系统,实施“一事一议”项目从申请立项、审核审批、项目建设、检查验收、资金兑付等全过程监控,并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数据库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程序,有效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扎实推进。

(六)建立好跟踪问效的“监督台”。在项目工程和资金管理过程中,县乡两级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监督和管理。要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查,督查的重点可放在各行政村、自然村是否存在没有通过“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虚列项目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是否符合适用范围,村民出资投劳是否自愿,“一事一议”

和财政奖补工作程序是否规范,“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劳务和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公开透明、张榜公示,各级财政奖补资金是否按规定拨付到位,有无截留挪用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违纪违规的要及时纠正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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