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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笋素肌掰新玉(第1页)

春笋,素肌掰新玉

一声春雷,唤醒了土壤中的生命。

残枝败叶下,泥土裂开细缝,笋头将出未出。人们满怀期待,望眼欲穿。

故乡高高的山里,有成片成片的野竹林,多为木竹。“昭苏万物春风里,更有笋尖出土忙。”只是几天时间,只要有竹林的地方,小小的牛角尖儿,一个个冒出来,像是希望在发芽。

正是采笋的好时光。

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儿三个一群两个一伙,背着背篓,相互说笑着走进山去。

竹笋快尺把高了,手指粗细,刚刚好,立在绿竹间、青草中,密密麻麻。这儿一丛,那儿一簇,细长青圆,凝碧纤秀,怎么看怎么舒服。

山里人掰起笋来总是干净利落,这是一年之中最快乐的山中聚会。

各自满载而归,然后就是削蔸、去皮、剥壳了。用双手轻搓笋尖,再一分为二,从上往下一卷一绕,将笋壳尖绕到指头上,往下一旋,整根洁白如玉的笋肉就露出来了。笋子细长鲜嫩,像姑娘细嫩的腰身、白嫩的肌肤,清冽的香甜扑面而来。其实,竹笋,本就是山里的女子,坚韧、朴实、清丽。

我是吃着故乡的竹笋长大的。

在民间,春笋有“素食第一品”的美誉,它博得了古今名人的一致赞美。清代画家吴昌硕在所绘《竹笋图》上题诗盛赞:“客中虽有八珍尝,哪及山家野笋香。”舌头与春笋相遇,和久别重逢的情侣并无二致。天雷勾动地火,挑起味蕾的**,真真胜却人间无数。

无论是炒的、炖的、焖的,整根儿的,片状的,细丝的,无不佳妙。未登席,鼻观已开。吃一口,爽脆鲜嫩,细腻肥厚,直让人咂嘴不已,根本停不下来。

春笋的赏味期很短。一年就那么几周,过期不候。为了留住这鲜,古人操碎了心。

林洪在《山家清供》里给鲜笋起了个外号,叫“傍林鲜”:“夏初在他看来,笋需现摘现吃”,“竹笋盛时,扫叶就竹边煨熟,其味甚鲜,名傍林鲜。”高濂《四时幽尝录》中也赞美此法:“每于春中笋抽正肥,就彼竹下,扫叶煨笋至熟,刀戳剥食。竹林清味,鲜美无比。人世俗物,岂容此真味。”

名士李渔认为的食中至味当属“淡”与“鲜”。饮食之道,蔬食名列第一,而蔬食中的第一是竹笋。山笋因鲜而美,从来至美之物,皆利于孤行,美到不需要任何陪衬。按此道烹笋,法子有两个:“素宜白水,荤宜肥猪。”

竹笋搭配肉是最妙的组合。

“将笋肉齐烹,合盛一簋,人止食笋而遗肉”,竹笋与腊肉在口感上形成巨大的反差,肉的浓烈肥腻与笋的清新单纯在相互对抗的同时彼此交融,形成美妙的平衡。在笋面前,一切的山珍海味皆要低下头颅,俯首称臣,但笋并不因此恃宠傲骄,反而平易近人。咸出头、甜收口,唇齿生津,回味无穷。

古人云:“尝鲜无不道春笋。”食过春笋,方知春滋味,诚然,诚然。

人们从不会辜负深山,美好的味道自有贮藏之法。

削下笋壳,用水煮软之后晒干。几天时间,村子里家家户户的门前都晒着白白嫩嫩的竹笋。好一道温暖的风景。

最极致的美味,留给最勤劳的人们。

晒干后的笋子,纯黄透亮,纹路清新,笋汁结晶为一层白霜。不论何时,用水一泡,竹笋迅速恢复活力,鲜美一如既往。

一只跑山鸡,些许笋丝,锅中慢炖,伴着“咕嘟咕嘟”的合奏,肉香与笋香弥漫开来。鸡汤的鲜,笋丝的嫩,鸡肉的酥,一口汤,一口笋,一口肉,春天的味道,环环相扣,丝丝入心。

父亲一直寻求更好的贮藏方法留住美妙的食味。这两年,他尝试用盐水封存时鲜。结果出乎意料得好,鲜嫩长留。每次回家,我怎么吃也吃不够。其实,只是家常的腌制手法,可是浸透着的更多的是亲情的味道。

除了木竹笋,我们也食金竹笋。我家老屋旁就有大片金竹林,碗口粗,郁郁葱葱的,一到春天,竹笋便愣头愣脑地钻了出来。金竹笋要粗胖得多,味道一样的妙。

只是,金竹是多年生一次结实植物。去年开花了,整片竹林便自然枯败了。

徒留一些怀念。关于春天,关于童年,关于山野和舌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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