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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那些兵荒马乱的日子2(第2页)

“是的,富尼叶,丽莲·富尼叶……您或许没听过她这个名字,但她另一个名字您或许知道——‘李夫人’,这是富尼叶小姐的笔名,她用这个名字写了《驱魔夫妻》、《通灵之战》,这可是近两年最受欢迎的小说。”

“大家都说她才华横溢,是当代的简·奥斯汀……不过,当她正式出现在名流圈,相比起才华,多数男人还是只能看到她的美貌。她真美,是不是?让我想起了二三十年前的您,美丽又有气度……真不可思议,我是说,以她的出身,是不该有那样的气度的。”

贝比这才想起来,自己有一次听人提到过‘丽莲·富尼叶’。不过说的很简单,只说是个绝代佳丽进入了名流圈,她对此不放在心上,所以不怎么记得了——说实在的,年轻时候贝比还会因为其他姑娘的美丽暗暗提防对方抢风头,现在基本已经不会关注有什么年轻漂亮的小姐进入社交界了。

她就算有所竞争,也是和她一样的顶级贵妇竞争,毕竟年轻名媛和贵妇虽然也有‘同场竞技’的时候,但大多数时候她们根本不在同一个赛道上——不是闲得无聊,总要雌竞,而是贝比进入社交界后,三十年的时间里,这个社会中,女性被困在了这样的处境里。

应该说,贝比根本不把年轻的小姑娘放在眼里,认为年轻女孩们的手段还不够成熟,她轻而易举可以看穿其中的幼稚。也还没有完全了解自己的优缺点,包括内在的和外在的,然后做到扬长避短……

更不要说,社交生态位完全不一样,连比较的必要性都缺乏。

所以当时的贝比没有在乎一个他人口中是‘绝代佳丽’的年轻女孩儿,至于传闻中那些她听来太过夸张的赞美,听了也就听了。她一向知道圈子里的传闻就是这样的,有真实的部分,但虚假的部分也很多,信一半也就算了。

这方面,她本人就是绝好的例子,听听那些放在她身上的溢美之词吧:‘从来没见过她不吸引人的时候’‘她走进一个房间,人们会为她屏息一分钟’‘每个餐厅的服务员都会爱上她’‘贝比看你一眼,你就融化了’……

有时候,贝比会沉浸在这种过分的恭维中,飘飘然地觉得自己真就是那样。有时候又会觉得自己很糟糕,那些话完全是上流社会逢场作戏的谎言。不过,当她能够理智思考的时候她都知道,她没那么糟糕,但也没那么好。

上流社会的赞美要打折了来听,不过用来确立自己地位时,又要不打折扣地用上……这就是‘人捧人’吧,贝比认为这和男人确立自己在社会中的优越地位没什么不同。不完全是假的,但很大部分都是虚张声势。

然而,当贝比第一次见到‘丽莲·富尼叶’惊讶地发现,关于这个年轻女孩儿的传闻居然没有任何夸张的成分——这确实是拥有殿堂级美貌的姑娘,她是娇媚到了极点的,仿佛是世界上最冶艳的花,呼吸之间就要让人恍惚。

但真正让人惊讶的其实并非美貌,像贝比这样长红社交界30年的人,早就明白一点了:只要不是太丑的姑娘,经过精心地妆点,穿上华服,戴上珠宝,精心化妆,选择合适的鞋子和其他各种美丽配饰,都能成为男士们竞相追逐的美女。

相比起来,一个女人的品味,从小受到的这方面的教导,其实要比她原本的长相,作用更大!

‘丽莲·富尼叶’确实美貌,但如果只是美貌,以她那底层的出身,随随便便展露出俗气的底色,就够让人倒胃口了——当然,很多美国人其实是喜欢这种美女的,好莱坞的电影里很多这样的女主角。只是这种喜欢,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和真正的欣赏可不一样。

真正上流社会的社交圈里,这样拥有漂亮脸蛋的她们,也经常比不过一些容貌不如她们,甚至连财富也不如她们的东海岸老钱家族的小姐(东海岸老钱家族传了几代后,旁支也不见得多有钱,而很多暴发户,家里是不缺钱的)。其中的差别,微妙而又确实存在。

‘丽莲·富尼叶’的美貌或许超出一般,所以作用也更大一些,不是那种普通的漂亮小妞能比的。但也就是一开始的时候起作用而已,当过了对她美貌的迷恋期,也就是那么回事儿了——这上面,每过两年就会换一茬儿的‘名媛’就是最好的例证。

这里所说的名媛,并不是出身富贵之家、活跃于名流圈的年轻小姐。而是出身底层,成为了小演员、模特,甚至高级交际花,凭美貌跻身上流圈子的一类女性。

这类女性出现在上流圈子,当然也是为了钓金龟婿。其中很少有人能获得成功,只有聪明且有运气的才能这样。聪明和运气只有一个的,一般也能找到一个中产阶级丈夫。至于不聪明又运气不够的,没人知道她们最后去哪儿了,好像就是慢慢消失了。

最开始时,这些姑娘中,总有几个会成为季度式的红人!红到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男士们对她们趋之若鹜,她们的风头甚至要压过绝大多数真正的名媛。只是,也就是一个季度而已,下个季度就换新人了。

而失去了‘红气’带来的光环,男士们的态度就变了。倒不是说态度变得很差,毕竟依旧是年轻美女,‘绅士风度’嘛,表面总是过得去。但曾经那种‘捧着’她们,仿佛她们是女王、公主一样的境况是不会再有了。然后再过一两年,不必外界如何,她们自己就选好了去路。

让贝比意外的是,这个出身底层的姑娘,拥有的却是很多东海岸‘黄蜂贵族’家庭的子女都没有的高贵气度——所谓‘黄蜂贵族’,即是whiteanglo-saxonprotestant,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的意思,缩写为‘wasp’,黄蜂的意思。

美国最初正是由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建立的,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家庭的孩子,不一定是这个国家的‘贵族’。但如果这个家庭还体面优渥、扎根美国数代,那就不用怀疑了,一定是美国的老钱,还是最苗正根红的那种。

嗯,怎么说呢,这也算是一种误会吧。贝比认为的高度气度,其实就是丽莲那经常会显得冷淡、疏离的气质——她在这个世界总是有些格格不入的,而且对于这个世界一切物质性的东西,她都很难真正沉溺。

一方面是因为格格不入本身早就的无法投入,另一方面则是她来自于好几十年后……很多这个时代顶级的东西,在她看来其实也很普通。或者哪怕上辈子没接触过,但托自媒体发达的福,总是看到别人炫耀过的,这让她很难一下被冲击到。

后世曾有一句话,所谓贵气,就是欲望被充分满足后的疲倦感……这和丽莲当下表露出来的十分相似。

而这也是贝比对‘高贵气度’的终极理解,那是一种满不在乎的随意,甚至冷漠——那些被大家称作‘贵族’的人总是满不在乎,因为虚荣心、欲望等等经常被满足,以至于他们面对一些人、一些事的时候会显得冷漠。

她的前夫就是如此,至于现任丈夫,倒是没那么‘满不在乎’。相反,他是个欲望过于强烈的人,他的优点是精明、敢想敢干、敢打敢拼,永远对‘往上爬’充满了动力,这也是支撑他走到现在位置的根本……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满不在乎’。

另外,除了所谓的‘高贵气度’,丽莲·富尼叶更让贝比印象深刻的是她的气质。那是一种很难言明的神秘感,很多年轻女孩儿吸引力不如有经历的女人的原因就在这里了,后者总是让男人很有探索欲。

这样一个年轻姑娘有这样的神秘感,却也没有显得老气横秋,与之不相称。因为她的神秘,不会让人想到古老的羊皮纸上写下的过去的箴言,要破解尘封千年的秘密。也不会让人想到幽暗的树林深处,一片等着人去探索的‘处女地’……

更容易让人联想到的是未知的生物,传说中美丽的精灵、花中仙女之类。带着轻盈的浪漫,一点儿少女对未知世界的好奇,一点点忧伤。

从回忆中抽离,贝比看向镜子中穿着浴袍的丈夫,不动声色地问:“您怎么突然问起富尼叶小姐啦?”

佩利先生解释说:“因为她去年出版的那部小说,您读过吗?名叫《通灵之战》。”

“是的,我读过,因为这部小说的前作,《驱魔夫妻》太出名了。就连我的一些朋友,一些以高级品味出名的、仿佛不会读这类消遣式商业小说女士和先生,他们竟然也读了这本书。我不想落伍,在大家谈及这部小说时无话可说。”

贝比对《驱魔夫妻》这部小说的印象很深,并非因为故事的想象力,构建了一个驱魔宇宙什么的,而是里面男女主人公夫妻关系的描述——女主角丽萨真是个让人羡慕的女子,她真正意义上和她的丈夫是平等的,她的人生也完全由自己掌握。

被所有人羡慕,视作各行各业女性榜样的贝比这样想着。

“您知道就好,那部《通灵之战》也很火爆,而且引起了我们观众的注意……大家都说,想要看一档故事里‘通灵之战’那样的节目,邀请一些灵媒、驱魔师、占卜家、女巫、萨满……总之你知道的,就是那类奇怪的人,到节目里竞赛……”

“虽然我不信那些事儿,但不得不说,那些人中有一部分人是有能耐的,能够‘唬住人’……让一群这样的人竞赛,无论是真是假,总是有看点的。”佩利先生总算说到了事情的缘由。

说起来也很简单,就是哥伦比亚电视台想要购买《通灵之战》节目授权,顺便让丽莲当个挂名顾问。

其实以此时电视产业不规范的程度,根本不需要这个授权就能做《通灵之战》。但看中《通灵之战》的不只是哥伦比亚电视台,还有别的电视台,所以只是通过这种方式宣示‘正统’——我们才是正牌的《通灵之战》,毕竟有《通灵之战》的作者站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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