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曰:何謂也?岐伯曰:根於中者,命日神機,神去則機息。根於外者,命日氣立;氣止則化絕。
諸有形之類,根於中者,生源繫天,其所動浮#17,皆神氣為機發之主,故其所為也,物莫之知,是以神拾去,則機發動用之道息矣。根於外者,生源繫地,故其所生長化成收藏,皆為造化之氣所成立,故其所出也,物亦莫之知,是以氣止息,則生化結成之道絕滅矣。其木火土金水,燥濕液堅柔,雖常性不易,及乎外物去,生氣離,根化絕止,則其常體性顏色,皆叉小變移其日也。○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云:出入廢,則神機化滅。昇降息,則氣立孤危。故非出入,則無以生長壯老已,非升降,則無以生長化收藏。
故各有制,各有勝,各有生,各有成。
根中根外悉如是。
故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同異,不足以言生化。此之謂也。
新校正云:按《六節藏象論》云: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帝白:氣始而生化,氣散而有形,氣布而蕃育,氣終而象變,其致一也。
始,謂始發動。散,謂流散於物中。布,謂布化於結成之形。所終極於收藏之用也。故始動而生化,流散而有形,布化而成結,終極而萬象皆變也。即事驗之,天地之問,有形之類,其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几如此類,皆謂變易生死之時形質,是謂氣之終極。○新校正云:按《天元紀大論》云: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又《六微旨大論》云:物之生,從於化,物之極,由乎變,變化相薄,成敗之所由也。
然而五味所資,生化有薄厚,成熟有少多,終始不同,其故何也?岐伯曰:地氣制之也,非天不生,地不長也。
天地雖無情於生化,而生化之氣自有異同爾。何者?以地體之中有六入故也。氣有同異,故有生有化,有不生有不化,有少生少化,有廣生廣化矣,故天地之問,無叉生叉化,鈴不生叉不化,叉少生少化,叉廣生廣化也,各隨其氣分所好所惡所異所同也。
帝曰:願聞其道。岐伯曰:寒熱燥濕,不同其化也。
舉寒熱燥濕四氣不同,則溫清異化可知之矣。
故少陽在泉,寒毒不生,其味辛,其治苦酸,其穀蒼丹。
巳亥歲氣化也。夫毒者皆五行慄盛暴烈之氣所為也。今火在地中,其氣正熱,寒毒之物,氣與地殊,生死不同,故生少也。火制金氣,故味辛者不化也。少陽之氣上奉厥陰,故其歲化苦與酸也。六氣主歲,唯此歲通和,木火相承,故無問氣也。苦丹地氣所化,酸蒼天氣所生也。余所生化,悉有上下勝剋,故皆有問氣矣。
陽明在泉,濕毒不生,其味酸,其氣濕,
新校正云:詳在泉六,惟陽明與太陰在泉之歲,云其氣濕、其氣熱,蓋以濕燥未見寒溫#18之氣,故再云其氣也。
其治辛苦甘,其穀丹素。
子午歲氣化也。燥在地中,其氣涼清,故濕溫毒藥少生化也。金木相制,故味酸者少化也。陽明之氣上奉少陰,故其歲化辛與苦也。辛素,地氣也。苦丹,.天氣也。甘,問氣也。所以問金火之勝剋,故兼治甘。
太陽在泉,熱毒不生,其味苦,其治淡鹹,其穀鈐租。
丑未歲氣化也。寒在地中與熱殊#19化,故其歲物熱毒不生。木勝火,味故當苦也。太陽之氣上奉太陰,故其氣#20化生淡鹹也。太陰土氣上生#21於天,氣遠而高,故甘之化薄而為淡也。所以淡亦屬甘,甘之類也。淡妙,天化也。鹹租,地化也。妙,黃也。○新校正云:詳注云味故當苦,當作故味苦者不化,傳寫誤也。
厥陰在泉,清毒不生,其味甘,其治酸苦,其穀蒼赤,
寅申歲氣化也。溫在地中與清殊性,故其歲物清毒不生。木勝其土,故味甘少化也。厥陰之氣上合少陽,所合之氣既無乖件,故其治化酸與苦也。酸蒼,地化也。苦赤,天化也。氣無勝剋,故不問氣以甘化也。
其氣專,其味正。
厥陰少陽在泉之歲,皆氣化專一,其味純正。然餘歲悉上下有勝剋之氣,故皆有問氣問味矣。
少陰在泉,寒毒不生,其味辛,其治辛苦甘,其穀白丹。
卯酉歲氣化也。熱在地中與寒殊化,故其歲藥寒毒甚微。火氣爍金,故味辛少化,與少陰陽明主天主地,故其所治苦與辛焉。苦丹為地氣所
生,辛白#22為天氣所生。甘,問氣。殊化,以問止剋伐也。
太陰在泉,燥毒不生,其味鹹,其氣熱,
其治甘鹹,其穀辭租。
辰戌歲氣化也。地中有濕,與燥不同,故乾毒之物不生化也。土制於水,故味鹹少化也。太陰之氣上承太陽,故其歲化甘與鹹也。甘熬,地化也。鹹租,天化也。寒濕不為大件,故問氣同而氣熱者應之。
化淳則鹹守,氣專則辛化而俱治。
淳,和也。化淳,謂少陽在泉之歲也,火來居水而反能化育,是水鹹自守不與火爭化也。氣專,謂厥陰在泉之歲也,木居於水而復下化,金不受害,故辛復生化,與鹹俱王也。唯此兩歲,上下之氣無剋伐之嫌,故辛得與鹹同應王而生化也。餘歲皆上下有勝剋之變,故其中問甘味兼化以緩其制抑,餘苦鹹酸三味不同其生化也,故天地之問,藥物辛甘者多也。
故曰:補上下者從之,治上下者逆之,以所在寒熱盛衰而調之。
上,謂司天。下,謂在泉也。司天地氣太過,則逆其味以治之。司天地氣不及,則順其味以和之。從,順也。
故曰:上取下取,內取外取,以求其過。能毒者以厚藥,不勝毒者以薄藥,此之謂也。
上取,謂以藥制有過之氣也,制而不順,則吐之。下取,謂以迅疾之藥除下病,攻之不去,則下之。內取,謂食及以藥內之,審其寒熱而調之。外取,謂藥熨令所病氣調適也。當寒反熱,以玲調之,當熱反寒,以溫和之。上盛不已,吐而脫之,下盛不已,下而奪之,謂求得氣過之道也。藥厚薄,謂氣味厚薄者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胃厚色黑大骨肉肥者,皆勝毒。其瘦而薄胃者,皆不勝毒。又按《異法方宜論》云:西方之民,陵居而多風,水土剛強,不衣而褐,薦華食而脂肥,故邪不能傷其形體,其病生於內,其治宜毒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