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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打破常规我走我路(第5页)

可是,命运就在这里转机了,就在他办完这块墓地产权手续的第十五天,这座城市公布一项建设环城高速路的规划,他的墓地恰恰处在环城路内侧,紧靠一个十字路口。道路两旁的土地一夜之间身价倍增,他的这块墓地更是涨了好多倍。他做梦也没想到,他靠这块墓地发财了!

要知道,这是“经商”20多年来第一次“狠”赚了一笔钱。

他突然顿悟,为何不做房地产生意呢?说做就做。他很快将这块墓地以相当高的价格出售,又购买了一些他认为有升值潜力的土地。仅仅过了5年,他成了今城最大的房地产业主。

你不妨改变一下方向,另辟殊路,也能达到目的地。这就是成功人的“手腕”。

夹缝中求生存更要创新

在夹缝中求生存,你必须善于创新,勇于创新,占据市场。用这种“手腕”去做事,成功的一定就是你。

迈克尔?戴尔是一个成功者。当戴尔决定进入美国个人电脑市场发展时,著名的苹果公司和IBM公司已经占据了美国个人电脑市场的主要份额。应该说,戴尔进入市场的机会并不好,但是他在销售模式上采用了创新的理念,从而使同样的电脑以更低的价格进入了美国人的家庭。

20世纪80年代初期,是美国个人电脑业的起步阶段,著名的苹果公司与IBM公司已是电脑界行业老大了。当时电脑行业在销售电脑时的一般做法是:由电脑制造厂商生产出电脑之后,再配售给电脑经销商和零售商,然后再转由他们之手卖给集团用户和个人消费者。这种间接的销售形式是理所当然的做法,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可当时仍然在大学的戴尔却认为,这种通过经销商这个中间环节的销售方式成本太高,为什么不能采取一种直接销售的模式,使个人电脑直接从制造商那里到达消费者手中呢?那么如何改进购买电脑的过程呢?戴尔的答案是:“把电脑直接销售到使用者手上,除去零售商的利润剥削,把这些省下来的钱回给消费者o"1984年1月1口,迈克尔?戴尔开始了着手创业的准备工作,他以“个人电脑有限公司”的名字,向美国得克萨斯州政府注册了公司,并在当地的报纸上刊登了分类广告。最初的每个月销售额在5~8万美元之间。后来,随着业务不断扩大,戴尔就将“个人电脑有限公司”更名为“戴尔电脑公司”。到了1999年,戴尔电脑公司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个人电脑制造商了,而戴尔电脑公司的创业者迈克尔?戴尔也在全美国40岁以下富翁排行榜上名列第一位。

在夹缝中求生存,在不被看好的情况下爆出创意,来增加生存之本。戴尔说的好,他愿意从不同角度看待事物,从而创造出一种新的观念和新的模式!事实证明他成功了!

让思维血液“流”起来

成功者并不是用了什么特殊“手腕”,只不过是他们比常人多想一点点,可是就这一点足以使前者功名尽占,后者则终生潦倒。

段永平就是这样一个有“手腕”的人。

我们说商品是市场的硬件,凡能够站得住脚的商品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满足了人的需要。商品与需要之间存在两种关系:一方面,市场需要可以引导经营者生产出新商品,也就是说,需求决定商品;另一方面,一些具有超前性的商品往往又能够引发新需求,商品引导需求,这一点只有少数卓越的企业家才能发现其中的商业机遇。

“小霸王”学习机的前身是单纯的游戏机,它的诞生其实是源于一场危机和挑战,最令人叹服的地方就是在于其经营者紧紧抓住这一契机,趋利避害,把挑战转化为机遇,把机遇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利用新产品创造新需要。整个过程闪烁着段永平的二次创业的智慧。

段永平是“小霸王”的厂长,该厂前身叫中山市日华电子厂,1989年由段永平接手,由生产大型游戏机转向生产家用电视游戏机,一下子使该厂起死回生;又是他给游戏机命名“小霸王”,创出一个响当当的名牌;还是他创造性地第一个使用了“有声商标”,“小霸王其乐无穷”的独特声音从此回**在消费者耳边。

1993年,段永平和“小霸王”游戏机面临着一次严峻的挑战。段永平注意到,述:容易上瘾,投书报社诉苦,降……

人无远虑,钟,引起他的思考。最后他决定,产品必须趋利避害,必须更新一种新产品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有必要进行再次创业的“战争”。

时不待我,段永平立即从全国各地招聘来数百名电子机械、计算机专业人才,成立产品开发部,加班加点研制新产品。1993年5月,第一台小霸王电脑学习机问世,第一代产品型号是SB218O。

学习机的原理与游戏机一样,但增加了一个计算机键盘和一个电脑学习卡。“小霸王”当年仅花了20万元就买下了王永民的汉字输入法“五笔字型”,装在新学习机上。

小霸王学习机的口号是:包你3天会打字。小霸王学习机投入市场生逢其时,正赶上中国出现学电脑的热潮,从而使它走出

了一条超常规发展的道路:1992年产值1亿人民币,1993年达到2亿元,1994年产值4亿元,1995年产值达到8亿人民币,产值犹如变戏法似的成倍增长。

一场挑战变成一个机遇,一个机遇变成一种巨大的生产力,此中关键在于瞄准需求开发新产品,以新产品创造新需求。市场的竞争法则就是这样,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与众不同者胜

有“手腕”的人做事常常有着与众不同的特点,因而他们往往能在最短的时间里让自己“冒尖”。

随着年岁的增长,一般人更害怕的是自己还没有独特到能引起别人的注意。因此,少年人及青年人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如果我在任何一方面都不特殊的话,又怎能在一群人中显得突出呢?”学校是小孩首次与社会接触的场合,从一开始,它就在两方面向他们挑战。一方面,由于它是现实生活中的一部分,所以他们必须与它妥协,并适应它,不然就会长期感到心情烦闷。另一方面,就这样无声无息地隐没在一大群人当中,也不是大多数青少年所能接受的,他们想使自己在一群人当中脱颖而出的欲望非常强烈。

为了使自己显得独特,一般青少年第一件想做的事,就是使自己与父母“分开”。要使自己和亲友之间产生距离,有许多方法可行,最激烈也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发怒。对一个和自己有关系的

人发脾气,可以暂时切断彼此之间在感情上的联系,然而,这种方法却容易令人感到精疲力竭,而且一旦愤怒的感觉消失,双方的疏远感也逐渐消失。

等和父母分开的程度已到能产生“我们对他们”的心态时,青少年开始处理他们第一件想做的事:在他们所处的社交圈中变得特殊起来。请注意他们行事的顺序——首先是全力寻求独立,然后是不断地努力在公开场中表现自己的个性。

许多青少年把这两件事并起来一起做,我们并不感到惊讶。要达成其中一个目标就已经困难重重,同时达到两者对大多数青少年而言,是非常辛苦的事。在不自觉中,有些人会把这两个目标融成一件事情看待;这是一个简单、可以理解,但却悲惨的策略,因为有许多人因此再也无法恢复正确的心态。几十年以后,他们仍会追寻其中一个目标,或是另一个目标,他们自己也搞不清楚。

亨利希望自己是个独特、与众不同的人,这并不是他的错,因为每个人都有这个渴望,只是程度上不同罢了。但他在34岁时的行事方式却仍和那些14岁的少年差不多。在14岁那个年龄,青少年的个性还没有发展得很完全,不管他们喜欢与否,他们仍必须依靠他们的父母,所以他们所能做的,只是集中精神向第一个目标迈进,即借反抗父母来寻求独立。不论他们的父母做什么——或要求他们做什么一们都会做相反的事。如果他们的父母穿着整齐,他们会穿得很随便。反之,如果他们的父母穿得像是嬉皮或阿飞,他们可能会随时穿西装、打领带。他们重复采用的方法则是:如果他们这么做,你就采取相反的举动。如果他们因此生气,那就表示你做对了。这是你得知自己在做他们所不愿做的事情的办法。

约翰采用的方式和亨利及格儿大同小异,只是更巧妙罢了。虽然他是三者当中最安静也是最不冒失的人,他却可以仅凭别人对他行动的反应来确定这个行动是否有价值。换句话说,别人的反应越激烈,越表示他做对了。如果亨利周围的人每天都和他一样穿着随便,尤其是当老板叫他们全体都穿同样的服装时,那么亨利反而会感到恐慌。如果格儿周围的人都同意她的看法,就像做下属的人经常尝试做的一样,她不吓得跳起来才怪。同样的,如果每个人都赞成约翰的决定,他一定会认为做了可怕的事。旧日怕淹没在众人之中的恐惧一直滞留着,而他们采取的对策也几乎是一成不变的:大胆地反抗别人的立场,好显示出自己的独特性来。不幸的是,这种办法只能收一时之效,一旦那些可供他们攻击的对象不复存在,这种方法便无用武之地了。这时等待的过程再度展开,直到另外一些适当的攻击对象出现为止。

由于他们三个人的确都很喜爱自己的工作,所以他们在不自觉中采用的这种自毁前程的方法,的确令人感到可悲:他们并不是一心一意想摧毁工作制度的懒虫。事实上,他们不但喜爱自己的工作,而且每年还快乐地额外为它付出几百个小时的时间。问题是他们的才华及付出的精力并不能从他们的薪水及职位上反映出来。因为在与同事及上司所发生的各种的争吵中,再也没有比他们自己阻碍自己事业成长的人了。

与众不同是超人一等的表现。做事有“手腕”的人总是在这方面开掘自己的潜力。

创新就需“喜新厌旧”

“喜新厌旧”是人们的普遍心理活动,也是人们的普遍思想追求,人类社会就是在喜新厌旧中不断发展起来的。所以,“喜新厌旧”可以说是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创新就需“喜新厌旧”。

革新与毅力结伴,迎来的会是事业的兴旺发达;保守畏缩并局,将永远驶不出避风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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